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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00:00
来源:本站
根据《关于江苏省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慈善救助的实施意见》(苏民规〔2023〕4号)和《江苏省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苏民慈社〔2023〕28号),江苏省慈善总会发起了江苏省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该项目覆盖江苏全省,旨在切实缓解我省困难家庭重特大疾病患儿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更好地发挥慈善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该项目持续实施中,全省本年度已救助636人次、累计救助金额达831.21万元。现将该项目的申请事项在此公布。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患重特大疾病、参加基本医保的下列对象可以申请救助:
(一)孤儿(含弃婴);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儿童;
(四)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儿童。具体是指:
1.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家庭经济困难且父亲或母亲为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或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的儿童;
3.家庭经济困难的重病重残困境儿童。
二、救助病种
以下几个病种的住院或门诊治疗救助,可申请慈善救助:
(一)儿童血液病;
(二)先天性心脏病;
(三)尿毒症;
(四)恶性肿瘤;
(五)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罕见病。
三、联系方式
宜兴市慈善会 0510-87962916